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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书金死有余辜 遗憾的是 未能找出 康菊花聂树斌 案的真凶

2023-03-16 来源:你乐谷

王书金死有余辜 遗憾的是 未能找出 康菊花聂树斌 案的真凶

本文核心词:杀害,死刑,聂树斌,重审,王书金,张某芬,康菊花
12月22日,王书金案重审二审宣判,河北高院驳回王书金的上诉,维持原判,对王书金执行死刑。王书金称自己是“聂树斌案”真凶的主张未被认定。

王书金死有余辜 遗憾的是 未能找出 康菊花聂树斌 案的真凶


今年11月一审判决后,王书金提起上诉,请求河北高院认定自己是QJ杀害康菊花的真凶,因为此案牵出了著名的“聂树斌案”,因此被最高法院发回重审。

王书金死有余辜 遗憾的是 未能找出 康菊花聂树斌 案的真凶


难道王书金还嫌自己的罪行不够判死刑么?为什么还要上诉认定自己是康菊花案的真凶呢?因为如果认定了这起犯罪事实,王书金就可以依据这个事实申请认定“重大立功”。
01案件回顾
2005年1月18日,王书金被河南荥阳市索河路PCS抓获,同日被河北广平县警方押回并被刑事拘留。经审讯,王书金称自己一共犯下六起QJ及QJ杀人案,其中就包括康菊花案。
王书金供述:
1,QJ杀害张某芬
“1992年或1993年农历冬天的一个上午,我在本村与邻村交叉的那个桥北约有1公里的地方,看见土路上过来一个女的,我搂住这个女的到东北一个变压器的小房那儿,把她QJ了。然后抽出女的裤腰带,勒她的脖子,一直勒到她不动为止。我在变压器小房南侧挖了一个坑,将她埋到里边,然后把坑旁的麦秸向上边一洒就走了。”
2,QJ杀害刘某某
“我杀死我们村那女人有一年多的时间后,好像是个秋天,那天上午,我看从杜村出来一个女的,便拽住她的头发和袖子到麦秸垛北侧,把她掐昏过去QJ了。然后又向她的胸部、肚子上跺了五六脚,我看她彻底死了,就把她埋了。这女人有一个塑料袋,里边装着一个未打完的毛衣,我把毛衣袖子都撕下来,当坎肩穿,拿走了,其余衣物扔在水渠那儿了。”
3,QJ贾某某并杀人未遂
“那年秋天的一个中午,我在广平县闫小寨东那个桥南边发现有一个女的骑着自行车顺着水渠东沿的南北土路往南走,就从东边出来拦住她说‘下来’。那个女的害怕了,我就搂住她的双手,在南边玉米地里QJ了她。然后我掐住那个女的脖子,把她掐倒了。我掐她时,她还喊救命……听见西边路上有三马车响声,就松开她跑了。”
4,QJ杀害张某芳
“1995年农历八月份的一天傍晚,我在我村到泊头村的路北侧地里干活。回家时天黑,与一个女的撞车了,我和这个女的吵起来。我看旁边没有人,就把这个女的掐昏过去,然后扛起她,走到不远的一个垄沟内,QJ了她……我QJ完后怕她告我,又掐她的脖子,掐得她不动了,就向她肚子上跺了不知多少脚……便把她扔进附近的一个枯井里,又向井里扔了些草。我骑着女的车子到北盐池村,把车子扔到村南一条街上,步行回家了。”
5,在广平县QJ一妇女
“大约1994年,在广平县的一条土路上过来一个女的,我看见周围没有人,就将那女的拉到玉米地。那女的吓得喘不上来气,一直哭,把她QJ了。后来我把我来时带的一件女式衣服给了她,说‘快走吧,别让人看见了’,然后我就跑了。”此案未被认定。
6, QJ杀害康菊花?
“……见一个妇女骑着自行车,往这边来了,头一回见她,跟那个地往北走了,我就注意她。我第二次从车间的楼上看她又过来一回,这是第二次见她。第三次,就对她实行QJ了。
(我)蹲在那等着她,她骑着自行车走到那个路口,我就开始拽她,她就骑着自行车往北跑,跑了一段路,(我)拽住这个后车架,把她拽倒了,我就开始掐她脖子,掐得她不吭声了,我就拽着她两个胳膊,拽到玉米地里边……我看她不动,赶紧跑出去把自行车又给推到玉米地里边。我发现她又坐起来了,我又把她按倒那,继续掐她,把她掐得不动了,就开始进行QJ。
……作案后,想拿回康菊花的衣服给老婆穿,但是发现死者衣服里有钥匙(怕盘查),就(将钥匙)仍给死者约1米处,拿回的衣服就暂时隐埋在暂住工地附近约20米处。”
02王书金其人
王书金,1967年12月1日出生,小学文化,河北省广平县十里铺乡南寺郎固村人。在家排行老五,自小性格内向孤僻,而且顽劣,很少与人来往,平时下地干活从来不走大路。还经常偷村民的东西,有几次把村民的衣服偷了后,埋在村北的一块沙地里。王书金还曾逮住村里的小母羊JY不成,便使用碎碗片割裂了小母羊的Y部,再行JY。小母羊惨叫声惊动村民后,他顺嘴胡诌掩饰恶行,谎称羊吃了他家的棉花苗而打羊。当年村革委会出具的证明说王书金“致残家畜”即指此事。
1982年,15岁的王书金因犯QJ罪被广平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从1992年开始,开始接连犯QJ杀人罪。
1995年,王书金犯下最后一起命案后,离开妻儿,逃到三百多公里外的河南省荥阳市,化名“王永军”,再次娶妻(未办理结婚证)生子,一待就是十年。
王书金对第二任妻子隐瞒了自己真实的身份,他潜逃后,他的前妻就带着孩子改嫁到别的村。王书金曾把他和第二任妻子生的第一个儿子以4000元价格“送人”,后来警方打拐查到买家,将王书金刑拘一个月,并未暴露。

王书金死有余辜 遗憾的是 未能找出 康菊花聂树斌 案的真凶


2005年1月17日晚,荥阳市索河路PCS指导员石国斌和同伴来王书金住处,以排查户口为由将他传唤到PCS。因为石国斌接到“线人”报告,说“大王”(王书金外号)形迹可疑,平时见到JC或警车就躲,特别是河北牌照的车辆。1月18日,王书金被河北广平县警方押回并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22日被逮捕。
03康菊花案
康菊花,女,1956年出生,生前是石家庄某液压件厂工人,是一名扫图员,据称自幼喜欢练武。1990年,液压件厂从井陉矿区迁到石家庄市,康菊花随厂迁居,与丈夫在工厂附近的孔寨村租房居住。
1994年8月5日17时40分许,康菊花如常下班,但却没有回家,从此有如人间蒸发。6天后,即8月11日11时30分许,康菊花的家属及同事在孔寨村西玉米地内发现了她的尸体。殁年38岁。

王书金死有余辜 遗憾的是 未能找出 康菊花聂树斌 案的真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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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现场描述:
1、衣着:上身穿白色背心一件,背心撩至乳上;颈部缠绕短袖花衬衣一件,衬衣背部有一缝合三角口;下身赤L;足穿白色尼龙袜一双。
2、检验所见:死者头东脚西呈仰卧位,双臂屈曲呈上举姿势,双下肢屈曲呈“O”型分开;尸体已高度腐败,尸体及周围布满蛆虫,蛆虫长1厘米;尸长152厘米,头发色黑,长20厘米,双眼、鼻尖及口唇缺如;右左七颗牙齿因高度腐败自然脱落,头枕部头皮缺如;前额及颞部头皮见明显皮下出血及创口;剩离头颅,颅骨完整,未见骨折,颈部皮肤缺如,未发现舌骨、甲状软骨骨折;胸腹部皮肤完整未发现明显损伤;背部皮肤因腐败缺如,胸腹腔各脏器呈糜烂状,未发现明显创口,四肢未发现明显损伤及骨折。
根据尸体检验所见,除颈部有衣服缠绕外,全身未发现明显创口及骨折,结合案情分析,康菊花符合窒息死亡。
1994年9月23日下午,20岁的电焊工聂树斌在石家庄市电化厂宿舍区被J方抓走。10月1日,聂树斌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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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3月3日,石家庄检察院以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QJ妇女罪,向石家庄中院提起公诉。
“聂树斌于1994年8月5日17时许,骑自行车尾随下班的石家庄市液压件厂女工康菊花,至石郊孔寨村的石粉路中段,聂故意用自行车将骑车前行的康菊花别倒,拖至路东玉米地内,用拳猛击康的头、面部,致康昏迷后,将康QJ。尔后用随身携带的花上衣猛勒康的颈部,致康窒息死亡。”
一审判决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犯QJ妇女罪,判处死刑。决定执行死刑。”
聂树斌不服,向河北高院提出上诉。
4月25日,河北高院做出终审判决。“本判决并为核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聂树斌死刑;以QJ妇女罪判处被告人聂树斌有期徒刑十五年,决定执行死刑。”两天后,聂树斌被处决。殁年21岁。
以后便是聂树斌父母长达21年的艰难上述。

王书金死有余辜 遗憾的是 未能找出 康菊花聂树斌 案的真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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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日,最高法院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
2017年3月30日,河北高院赔偿聂树斌家属268万余元。
04
聂树斌是在没有足够证据的情况下,仅凭其口供被枪决的,而且存在多处疑点。
1、没有确定康菊花的具体死亡时间;
2、没有提取死者Y道内混合物体液进行检验,致使关键证据缺失;
3、康菊花家属否认死者颈上那件短袖花衬衣是他家的;
4、钥匙和短袖花衬衣是康菊花案的两件重要证物,但聂树斌在供词中始终没有提到钥匙;
王书金承认他是康菊花案的真凶后,除了他对案件细节的描述外,另一重大证据就是他提到了钥匙和花衬衫。钥匙的出现,被媒体称为“打开了聂案疑点的大门”。
但王书金迟迟不被认定为真凶的原因是:
1,他对案件细节的描述前后不一,且与现场勘查情况有不少出入
比如,钥匙放置的地方,他说过“在车把上挂着”,也说过“在自行车篓里”,但案发现场那辆自行车没有车篓。
又比如,他又说自己曾拿过那串钥匙,后来扔了,扔的位置、方位有多个描述版本。
2,他对康菊花的身高的描述有误
王书金说“感觉她跟我身高差不多”,王书金身高1.72米,但康菊花尸长仅1.52米,其丈夫称,康某某的实际身高是1.58米。关于这一点,王书金的律师称,被害人当时穿着高跟鞋,头发往上梳,导致王书金误以为跟他差不多高,因此描述没问题。
3,关于作案时被害人的状态
王书金首次供述称,“QJ时那女的清醒着”,后来再审时他又改口说“掐她不动后进行QJ的”。
4,王书金说,他杀人的手段都是“先掐晕后QJ,之后再跺”,康菊花案也是如此,“双脚跺的,用力很大”,“跺的时候我听见她肋骨折了,咯嘣咯嘣的声音”,但康菊花并无肋骨骨折。
05
死刑判决是一件大事,只要有一处疑点都不行,何况还有这么多处疑点。但王书金一死后,康菊花案的真凶就很难再找出来了,就像当年的“呼格案”一样,尽管后来赵志红主动承认是他做的,但最终也未被认定他就是真凶。
王书金杀害4人,苟活了十余年,也算是够本了,不管是否认定他就是康菊花案的真凶,丝毫不影响他被判处死刑。他之所要求认定他是真凶,就是为了争取“重大立功”、冀逃死罪。但此案一旦查起来,恐怕不是他一个人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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