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冤29年谭修义申请1700万国家赔偿,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2023-03-15 来源:你乐谷
正文摘要:
获得无罪判决后不到1个月,曾被羁押29年之久的河南省商水县农民谭修义在律师帮助下向法院了提交国家赔偿申请。现年68岁的谭修义曾遭指控杀害邻居一家,并被判死缓。李逊介绍,国家赔偿申请中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437万余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300余万。李逊解释,谭修义1993年7月21日被刑事拘留,2022年10月20日刑满释放,共羁押10683天。其中,谭修义1993年7月21日晚被刑拘至24日白天,其间所作无罪辩解未制作笔录。
蒙冤29年谭修义申请1700万国家赔偿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跟随小编一起看看吧。
封面新闻记者 代睿
获得无罪判决后不到1个月,曾被羁押29年之久的河南省商水县农民谭修义在律师帮助下向法院了提交国家赔偿申请。
1月10日,封面新闻记者从“河南谭修义案”再审辩护人、国家赔偿代理律师、北京市大禹律师事务所主任李逊处了解到,当日上午,谭修义向赔偿义务机关——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国家赔偿申请,要求赔偿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1749万余元。据介绍,河南高院已受理案件。
出狱后的谭修义。律师供图
现年68岁的谭修义曾遭指控杀害邻居一家,并被判死缓。自1993年7月21日被警方刑事拘留至2022年10月20日刑满释放,失去自由超过29年。刑满释放后两个月,谭修义被河南高院再审改判无罪,成为国内已知被羁押时间最长的“蒙冤者”。
李逊介绍,国家赔偿申请中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437万余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300余万。此外,谭修义还请求原河南办案机关主管负责人赔礼道歉、在侵权行为影响范围内,为其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谭修义:
多少钱也无法换回29年人生
李逊解释,谭修义1993年7月21日被刑事拘留,2022年10月20日刑满释放,共羁押10683天。根据《国家赔偿法》有关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2022年公布的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赔偿标准每日409.34元计算,共申请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4372979.22元。
对精神损害抚慰金部分,李逊表示,谭修义被错误羁押29年,导致谭修义及其家人的精神受到重创,其母亲及儿子先后离世,两个女儿被迫中断学业外出打工,造成极其严重的精神损害与不可挽回的严重后果。根据《国家赔偿法》及最高法2021年出台的司法解释,申请精神损害抚慰金13118937.66元。
封面新闻记者注意到,2021年3月25日,最高法发布《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对扩大了精神损害认定范围、提高了精神损害抚慰金支付标准,首次明确精神损害认定的客观标准。
《解释》明确,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应在国家赔偿法规定的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下酌定;后果特别严重或确有证据证明前述标准不足以抚慰的,可在百分之五十以上酌定。
谭修义案国家赔偿案受理通知书
在国家赔偿申请书中,谭修义称,失去自由的29年,他从壮年变成了老年,浪费了宝贵生命中本应最精彩、最和美的时光。虽然无论多少钱也换不回他和家人破碎的29年人生以及逝去的亲人,但赔偿义务机关应通过充分赔偿尽力弥补与抚慰,彰显关怀,加以警示。
案情回顾:
被羁押29年终获无罪判决
关于此案,封面新闻此前曾多次报道。1993年夏,商水县谭庄镇前谭村村民谭红(化名)一家遇害,时年39岁的谭修义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
该案一审判决书显示,法院当时认定:1993年7月16日22时左右,谭修义回家上厕所时,见在其家住宿的谭红,顿起歹意,将其强奸。因怕事情败露,产生杀害谭红父母之念。17日凌晨1时,谭修义携作案工具,潜入谭红家将其父母杀死。后害怕谭红得知父母遇害后怀疑自己,又在谭红起床返家后将其杀死,并将尸体吊于房梁之上。
案发6年后,1999年12月,周口市中院一审判决:认定谭修义犯罪事实成立,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谭修义不服,提出上诉。2000年5月,河南高院以事实不清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002年1月,周口中院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再次判处谭修义死缓。谭修义再次上诉。2003年7月,河南高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谭修义案再审判决书
13年后,2016年12月,谭修义委托家属向河南高院申诉。2017年5月,又向省检察院申诉。同年12月,河南高院驳回申诉。
转机出现在2020年6月,河南省检察院立案复查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不充分,向最高检提请抗诉。
最高检刑事抗诉书指出,经审查认为,除谭修义部分有罪供述和现勘笔录、尸检报告部分内容一致外,无客观证据证实谭修义作案。现勘记录、尸检报告、技术鉴定书和部分证人证言仅能证明三被害人在家中被杀及案发现场情况,其他证人仅能证明案发前后谭修义活动情况,不能证明其实施犯罪。
抗诉书中认为,谭修义强奸时间不能认定,强奸行为无法证明。在谭修义供述中,其强奸时受害人穿的是裤子,但尸检报告和证人证言显示受害人穿的是裙子。关于故意杀人罪部分,最高检认为谭修义部分作案工具不清、刑事技术鉴定结论不具有唯一性。此外,谭修义几次有罪供述不一致,有罪供述与其他证据相矛盾。该案还存在有罪供述和讯问笔录违反法律规定,真实性存疑的问题。
2022年3月16日,最高检作出抗诉通知称,为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准确惩治犯罪,维护司法公正,提出抗诉,请最高法依法判处。四个月后,最高法于7月18日作出再审决定。再审决定指出,2022年3月16日,最高检作出高检二厅审刑抗[2022]z1号刑事抗诉书,以原判定罪主要证据存在明显矛盾,原办案机关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为由,向本院提出抗诉。本院经审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四款、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决定指令河南高院再审。
河南高院再审判决书显示,最高法指令再审后,该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因涉及个人隐私,2022年12月5日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河南高院再审认定,原判认定谭修义犯强奸罪、故意杀人罪证据不足。判决书中指出,原判认定谭修义犯故意杀人罪的直接证据为其有罪供述,但有罪供述与在案证据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且多次有罪供述内容不一致,部分有罪供述呈现出与现场勘查笔录、尸检报告、证人证言等证据从互相矛盾到渐趋一致的变化,属先证后供,真实性存疑。
此外,再审判决认为,原判据以认定故意杀人罪的客观证据不具有唯一性。其中,现场遗留血迹鉴定意见系血液物质成分鉴定,不具唯一性,不能确定系谭修义所留。
在原审判决程序方面,再审判决认为,讯问笔录制作存在瑕疵。其中,谭修义1993年7月21日晚被刑拘至24日白天,其间所作无罪辩解未制作笔录。此外,再审庭审中检察员出示的检验鉴定书证实,在谭修义本人具有阅读、签字能力的情况下,其有罪供述讯问笔录非本人签名。
河南高院认为,原审被告人谭修义有罪供述存在供证矛盾,真实性存疑,不予采信。除有罪供述外,无其他直接证据证明其犯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客观证据不具有唯一性,间接证据不能形成完整证据链条。在案证据尚未达到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谭修义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2022年12月16日,河南高院改判其无罪。
谭修义的两名再审辩护人李逊(左)、李慧芳(右)在讨论案件。律师供图
再审辩护人:
两级检察院对推动再审改判发挥重要作用
近日,检察日报社开展2022年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例评选活动,谭修义案名列其中。记者从李逊处了解到,在谭修义案申诉和再审过程中,检察官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谭修义案中,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有担当,最高人民检察院有作为。”李逊表示,本案主办人、河南省检二级高级检察官王念峰,在案件办理中重客观证据而不轻信口供,是案件平反的关键人物。最高检第二检察厅依法提起抗诉,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检察机关真正把坚持依法治国落到了实处。
李逊表示,谭修义作为国内已知被羁押时间最长的“蒙冤者”,其案件改判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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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谭修义无罪案:再审改判无罪,系典型的因证据不足宣告无罪
日前,“河南谭修义案”正式结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改判谭修义无罪。作为国内已知被羁押时间最长的蒙冤者,谭修义失去自由超过29年。
在没有真凶再现,没有亡者归来这些特殊条件出现的情况下,谭修义案再审能改判无罪,其核心在于证据不足,以及关键证据出现重大问题。也就是说,谭修义案属于典型的因证据不足宣告无罪,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无罪推定、疑罪从无。
谭修义曾被指控杀害邻居一家三口,获刑死缓。该案一审判决书显示,法院当时认定:1993年7月16日22时左右,谭修义回家上厕所时,见在其家住宿的谭红,顿起歹意,将其强奸。因怕事情败露,产生杀害谭红父母之念。17日凌晨1时,谭修义携作案工具,潜入谭红家将其父母杀死。后谭修义害怕谭红得知父母遇害后怀疑自己,又在谭红起床返家后将其杀死,并将尸体吊于房梁之上。
这段事实认定看似简单,但审慎分析起来,其实法律逻辑与证据链条异常复杂。如果要据此定罪,就必须做到证据确凿,证据链条清晰,证据来源程序合法,所有人证、物证、书证等相互印证。并且前后一致,没有矛盾,没有反复。
因证据不足宣告无罪,通常情况下有这样一些因素起作用:
第一,关键证据取得程序违法或者有重大瑕疵。这主要表现为被告人口供取得程序违法,辨认程序不合法,现场勘查笔录、提取笔录、辨认笔录等没有侦查人员或见证人签字或盖章、司法鉴定存在问题等,导致相关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全案证据不足,从而宣告无罪。
一般来说,刑讯逼供是证据不足无罪案件被告人的常见辩解理由,也是导致错案发生的重要原因。即便是被告人认罪的案件——为获取减刑,谭修义在狱中曾积极认罪悔罪,也要重点核查客观证据。被告人供述和证人证言主观性太强,证据稳定性弱,就一定要主客观证据形成完整链条,才能定案。不可否认的事实是,目前侦查机关刑讯逼供的情况依然存在,靠刑讯逼供得来的口供,与不全面的客观证据相互印证,所形成的证据链条必然是不稳定的。
在谭修义案中,最高检刑事抗诉书指出,谭修义几次有罪供述不一致,有罪供述与其他证据相矛盾。该案还存在有罪供述和讯问笔录违反法律规定,真实性存疑的问题。
河南高院再审认定,原判认定谭修义犯故意杀人罪的直接证据为其有罪供述,但有罪供述与在案证据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且多次有罪供述内容不一致,部分有罪供述呈现出与现场勘查笔录、尸检报告、证人证言等证据,从互相矛盾到渐趋一致的变化,属先证后供,真实性存疑。
这里的“先证后供”一词极其重要,换句话说,这实际上是承认了“刑讯逼供”。比如,在某抢劫案中,庭审前二被告人共有11次供述,其中第1次均不承认抢劫,从第2次供述开始承认,但二人供述不一致,第8次至第11次二被告人供述趋于一致。庭审中,二被告人均以侦查人员刑讯逼供、诱供为由翻供,辩称自己没有抢劫杀人。
法院审理认为,该案二被告人前后所作的11次供述,从不供到供,最后又翻供,且其有罪的供述不是一次就基本上说清了,而是一次次地逐渐向着现场勘查的情况接近,是典型的“先证后供”,不能排除存在刑讯逼供的可能,因此判决二被告人无罪。
关于笔录问题,在谭修义案中,在原审判决程序方面,河南高院的再审判决认为,讯问谭修义的笔录制作存在瑕疵。其中,谭修义1993年7月21日晚被刑拘至24日白天,其间所作无罪辩解未制作笔录。此外,再审庭审中检察员出示的检验鉴定书证实,在谭修义本人具有阅读、签字能力的情况下,其有罪供述讯问笔录非本人签名。
第二,定罪证据达不到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通常来说,这是由于案件缺乏客观性证据,直接证据仅有被告人供述且无其他证据相互印证,或者证据与案件待证事实之间缺乏关联性,或者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无法排除合理怀疑等情况。如无法排除第三人作案可能,无法确定被害人身份及被害人的死亡时间,综合全案达不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证据之间形不成完整的证据链而不能定案。比如,缺少物证、书证,言语证据之间相互矛盾;认定被告人是否实施指控的犯罪行为证据不足等。
关于谭修义案,最高检刑事抗诉书就指出,经审查认为,除谭修义部分有罪供述和现勘笔录、尸检报告部分内容一致外,无客观证据证实谭修义作案。现勘记录、尸检报告、技术鉴定书和部分证人证言,仅能证明三被害人在家中被杀及案发现场情况,其他证人仅能证明案发前后谭修义活动情况,不能证明其实施犯罪。
谭修义强奸时间不能认定,强奸行为无法证明。在谭修义供述中,其强奸时受害人穿的是裤子,但尸检报告和证人证言显示受害人穿的是裙子。关于故意杀人罪部分,最高检认为谭修义部分作案工具不清、刑事技术鉴定结论不具有唯一性。
河南高院再审判决认为,原判据以认定故意杀人罪的客观证据不具有唯一性。其中,现场遗留血迹鉴定意见系血液物质成分鉴定,不具唯一性,不能确定系谭修义所留。也就是说,认定谭修义是否实施指控的犯罪行为证据不足。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在所有案件中都是证据为王。谭修义被宣告无罪案,其核心同样是证据出现了问题。因此,每一位试图申冤者,都应谨记证据为王。
(本文根据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首席顾问曹保印【曹说法·重案盘点系列】视频整理)
获得无罪判决后不到1个月,曾被羁押29年之久的河南省商水县农民谭修义在律师帮助下向法院了提交国家赔偿申请。现年68岁的谭修义曾遭指控杀害邻居一家,并被判死缓。李逊介绍,国家赔偿申请中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437万余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300余万。李逊解释,谭修义1993年7月21日被刑事拘留,2022年10月20日刑满释放,共羁押10683天。其中,谭修义1993年7月21日晚被刑拘至24日白天,其间所作无罪辩解未制作笔录。
蒙冤29年谭修义申请1700万国家赔偿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跟随小编一起看看吧。
封面新闻记者 代睿
获得无罪判决后不到1个月,曾被羁押29年之久的河南省商水县农民谭修义在律师帮助下向法院了提交国家赔偿申请。
1月10日,封面新闻记者从“河南谭修义案”再审辩护人、国家赔偿代理律师、北京市大禹律师事务所主任李逊处了解到,当日上午,谭修义向赔偿义务机关——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国家赔偿申请,要求赔偿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1749万余元。据介绍,河南高院已受理案件。

出狱后的谭修义。律师供图
现年68岁的谭修义曾遭指控杀害邻居一家,并被判死缓。自1993年7月21日被警方刑事拘留至2022年10月20日刑满释放,失去自由超过29年。刑满释放后两个月,谭修义被河南高院再审改判无罪,成为国内已知被羁押时间最长的“蒙冤者”。
李逊介绍,国家赔偿申请中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437万余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300余万。此外,谭修义还请求原河南办案机关主管负责人赔礼道歉、在侵权行为影响范围内,为其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谭修义:
多少钱也无法换回29年人生
李逊解释,谭修义1993年7月21日被刑事拘留,2022年10月20日刑满释放,共羁押10683天。根据《国家赔偿法》有关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2022年公布的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赔偿标准每日409.34元计算,共申请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4372979.22元。
对精神损害抚慰金部分,李逊表示,谭修义被错误羁押29年,导致谭修义及其家人的精神受到重创,其母亲及儿子先后离世,两个女儿被迫中断学业外出打工,造成极其严重的精神损害与不可挽回的严重后果。根据《国家赔偿法》及最高法2021年出台的司法解释,申请精神损害抚慰金13118937.66元。
封面新闻记者注意到,2021年3月25日,最高法发布《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对扩大了精神损害认定范围、提高了精神损害抚慰金支付标准,首次明确精神损害认定的客观标准。
《解释》明确,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应在国家赔偿法规定的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下酌定;后果特别严重或确有证据证明前述标准不足以抚慰的,可在百分之五十以上酌定。

谭修义案国家赔偿案受理通知书
在国家赔偿申请书中,谭修义称,失去自由的29年,他从壮年变成了老年,浪费了宝贵生命中本应最精彩、最和美的时光。虽然无论多少钱也换不回他和家人破碎的29年人生以及逝去的亲人,但赔偿义务机关应通过充分赔偿尽力弥补与抚慰,彰显关怀,加以警示。
案情回顾:
被羁押29年终获无罪判决
关于此案,封面新闻此前曾多次报道。1993年夏,商水县谭庄镇前谭村村民谭红(化名)一家遇害,时年39岁的谭修义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
该案一审判决书显示,法院当时认定:1993年7月16日22时左右,谭修义回家上厕所时,见在其家住宿的谭红,顿起歹意,将其强奸。因怕事情败露,产生杀害谭红父母之念。17日凌晨1时,谭修义携作案工具,潜入谭红家将其父母杀死。后害怕谭红得知父母遇害后怀疑自己,又在谭红起床返家后将其杀死,并将尸体吊于房梁之上。
案发6年后,1999年12月,周口市中院一审判决:认定谭修义犯罪事实成立,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谭修义不服,提出上诉。2000年5月,河南高院以事实不清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002年1月,周口中院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再次判处谭修义死缓。谭修义再次上诉。2003年7月,河南高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谭修义案再审判决书
13年后,2016年12月,谭修义委托家属向河南高院申诉。2017年5月,又向省检察院申诉。同年12月,河南高院驳回申诉。
转机出现在2020年6月,河南省检察院立案复查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不充分,向最高检提请抗诉。
最高检刑事抗诉书指出,经审查认为,除谭修义部分有罪供述和现勘笔录、尸检报告部分内容一致外,无客观证据证实谭修义作案。现勘记录、尸检报告、技术鉴定书和部分证人证言仅能证明三被害人在家中被杀及案发现场情况,其他证人仅能证明案发前后谭修义活动情况,不能证明其实施犯罪。
抗诉书中认为,谭修义强奸时间不能认定,强奸行为无法证明。在谭修义供述中,其强奸时受害人穿的是裤子,但尸检报告和证人证言显示受害人穿的是裙子。关于故意杀人罪部分,最高检认为谭修义部分作案工具不清、刑事技术鉴定结论不具有唯一性。此外,谭修义几次有罪供述不一致,有罪供述与其他证据相矛盾。该案还存在有罪供述和讯问笔录违反法律规定,真实性存疑的问题。
2022年3月16日,最高检作出抗诉通知称,为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准确惩治犯罪,维护司法公正,提出抗诉,请最高法依法判处。四个月后,最高法于7月18日作出再审决定。再审决定指出,2022年3月16日,最高检作出高检二厅审刑抗[2022]z1号刑事抗诉书,以原判定罪主要证据存在明显矛盾,原办案机关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为由,向本院提出抗诉。本院经审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四款、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决定指令河南高院再审。
河南高院再审判决书显示,最高法指令再审后,该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因涉及个人隐私,2022年12月5日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河南高院再审认定,原判认定谭修义犯强奸罪、故意杀人罪证据不足。判决书中指出,原判认定谭修义犯故意杀人罪的直接证据为其有罪供述,但有罪供述与在案证据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且多次有罪供述内容不一致,部分有罪供述呈现出与现场勘查笔录、尸检报告、证人证言等证据从互相矛盾到渐趋一致的变化,属先证后供,真实性存疑。
此外,再审判决认为,原判据以认定故意杀人罪的客观证据不具有唯一性。其中,现场遗留血迹鉴定意见系血液物质成分鉴定,不具唯一性,不能确定系谭修义所留。
在原审判决程序方面,再审判决认为,讯问笔录制作存在瑕疵。其中,谭修义1993年7月21日晚被刑拘至24日白天,其间所作无罪辩解未制作笔录。此外,再审庭审中检察员出示的检验鉴定书证实,在谭修义本人具有阅读、签字能力的情况下,其有罪供述讯问笔录非本人签名。
河南高院认为,原审被告人谭修义有罪供述存在供证矛盾,真实性存疑,不予采信。除有罪供述外,无其他直接证据证明其犯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客观证据不具有唯一性,间接证据不能形成完整证据链条。在案证据尚未达到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谭修义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2022年12月16日,河南高院改判其无罪。

谭修义的两名再审辩护人李逊(左)、李慧芳(右)在讨论案件。律师供图
再审辩护人:
两级检察院对推动再审改判发挥重要作用
近日,检察日报社开展2022年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例评选活动,谭修义案名列其中。记者从李逊处了解到,在谭修义案申诉和再审过程中,检察官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谭修义案中,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有担当,最高人民检察院有作为。”李逊表示,本案主办人、河南省检二级高级检察官王念峰,在案件办理中重客观证据而不轻信口供,是案件平反的关键人物。最高检第二检察厅依法提起抗诉,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检察机关真正把坚持依法治国落到了实处。
李逊表示,谭修义作为国内已知被羁押时间最长的“蒙冤者”,其案件改判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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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河南谭修义案”正式结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改判谭修义无罪。作为国内已知被羁押时间最长的蒙冤者,谭修义失去自由超过29年。
在没有真凶再现,没有亡者归来这些特殊条件出现的情况下,谭修义案再审能改判无罪,其核心在于证据不足,以及关键证据出现重大问题。也就是说,谭修义案属于典型的因证据不足宣告无罪,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无罪推定、疑罪从无。
谭修义曾被指控杀害邻居一家三口,获刑死缓。该案一审判决书显示,法院当时认定:1993年7月16日22时左右,谭修义回家上厕所时,见在其家住宿的谭红,顿起歹意,将其强奸。因怕事情败露,产生杀害谭红父母之念。17日凌晨1时,谭修义携作案工具,潜入谭红家将其父母杀死。后谭修义害怕谭红得知父母遇害后怀疑自己,又在谭红起床返家后将其杀死,并将尸体吊于房梁之上。
这段事实认定看似简单,但审慎分析起来,其实法律逻辑与证据链条异常复杂。如果要据此定罪,就必须做到证据确凿,证据链条清晰,证据来源程序合法,所有人证、物证、书证等相互印证。并且前后一致,没有矛盾,没有反复。

因证据不足宣告无罪,通常情况下有这样一些因素起作用:
第一,关键证据取得程序违法或者有重大瑕疵。这主要表现为被告人口供取得程序违法,辨认程序不合法,现场勘查笔录、提取笔录、辨认笔录等没有侦查人员或见证人签字或盖章、司法鉴定存在问题等,导致相关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全案证据不足,从而宣告无罪。
一般来说,刑讯逼供是证据不足无罪案件被告人的常见辩解理由,也是导致错案发生的重要原因。即便是被告人认罪的案件——为获取减刑,谭修义在狱中曾积极认罪悔罪,也要重点核查客观证据。被告人供述和证人证言主观性太强,证据稳定性弱,就一定要主客观证据形成完整链条,才能定案。不可否认的事实是,目前侦查机关刑讯逼供的情况依然存在,靠刑讯逼供得来的口供,与不全面的客观证据相互印证,所形成的证据链条必然是不稳定的。
在谭修义案中,最高检刑事抗诉书指出,谭修义几次有罪供述不一致,有罪供述与其他证据相矛盾。该案还存在有罪供述和讯问笔录违反法律规定,真实性存疑的问题。

河南高院再审认定,原判认定谭修义犯故意杀人罪的直接证据为其有罪供述,但有罪供述与在案证据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且多次有罪供述内容不一致,部分有罪供述呈现出与现场勘查笔录、尸检报告、证人证言等证据,从互相矛盾到渐趋一致的变化,属先证后供,真实性存疑。
这里的“先证后供”一词极其重要,换句话说,这实际上是承认了“刑讯逼供”。比如,在某抢劫案中,庭审前二被告人共有11次供述,其中第1次均不承认抢劫,从第2次供述开始承认,但二人供述不一致,第8次至第11次二被告人供述趋于一致。庭审中,二被告人均以侦查人员刑讯逼供、诱供为由翻供,辩称自己没有抢劫杀人。
法院审理认为,该案二被告人前后所作的11次供述,从不供到供,最后又翻供,且其有罪的供述不是一次就基本上说清了,而是一次次地逐渐向着现场勘查的情况接近,是典型的“先证后供”,不能排除存在刑讯逼供的可能,因此判决二被告人无罪。
关于笔录问题,在谭修义案中,在原审判决程序方面,河南高院的再审判决认为,讯问谭修义的笔录制作存在瑕疵。其中,谭修义1993年7月21日晚被刑拘至24日白天,其间所作无罪辩解未制作笔录。此外,再审庭审中检察员出示的检验鉴定书证实,在谭修义本人具有阅读、签字能力的情况下,其有罪供述讯问笔录非本人签名。

第二,定罪证据达不到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通常来说,这是由于案件缺乏客观性证据,直接证据仅有被告人供述且无其他证据相互印证,或者证据与案件待证事实之间缺乏关联性,或者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无法排除合理怀疑等情况。如无法排除第三人作案可能,无法确定被害人身份及被害人的死亡时间,综合全案达不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证据之间形不成完整的证据链而不能定案。比如,缺少物证、书证,言语证据之间相互矛盾;认定被告人是否实施指控的犯罪行为证据不足等。
关于谭修义案,最高检刑事抗诉书就指出,经审查认为,除谭修义部分有罪供述和现勘笔录、尸检报告部分内容一致外,无客观证据证实谭修义作案。现勘记录、尸检报告、技术鉴定书和部分证人证言,仅能证明三被害人在家中被杀及案发现场情况,其他证人仅能证明案发前后谭修义活动情况,不能证明其实施犯罪。
谭修义强奸时间不能认定,强奸行为无法证明。在谭修义供述中,其强奸时受害人穿的是裤子,但尸检报告和证人证言显示受害人穿的是裙子。关于故意杀人罪部分,最高检认为谭修义部分作案工具不清、刑事技术鉴定结论不具有唯一性。
河南高院再审判决认为,原判据以认定故意杀人罪的客观证据不具有唯一性。其中,现场遗留血迹鉴定意见系血液物质成分鉴定,不具唯一性,不能确定系谭修义所留。也就是说,认定谭修义是否实施指控的犯罪行为证据不足。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在所有案件中都是证据为王。谭修义被宣告无罪案,其核心同样是证据出现了问题。因此,每一位试图申冤者,都应谨记证据为王。
(本文根据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首席顾问曹保印【曹说法·重案盘点系列】视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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