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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街道办上门打人者或将担刑责,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2023-03-14 来源:你乐谷

浏阳街道办上门打人者或将担刑责,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正文摘要:
11月29日,湖南省浏阳市一位居民在业主群发文称,因其丈夫在业主群内对小区的管控措施提出异议,遭到荷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上门殴打。11月30日,浏阳市委宣传部发布情况通报,表示浏阳市纪委监委已经介入调查,涉事人员已经停职。有律师认为,如果打人者及同行人员存在非法侵入住宅,或者被打者达到轻伤以上,打人者将承担刑事责任。街道办干部上门打人?11月30日下午,浏阳市委宣传部发布了情况通报:网传浏阳市荷花街道工作人员在上户沟通工作过程中与当事人发生言语冲突并打人的视频,浏阳市纪委监委已介入调查处理,涉事人员现已停职,相关调查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浏阳街道办上门打人者或将担刑责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跟随小编一起看看吧。
记者 陈晨
11月29日,湖南省浏阳市一位居民在业主群发文称,因其丈夫在业主群内对小区的管控措施提出异议,遭到荷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上门殴打。事发时只有其丈夫和两个孩子在家。11月30日,浏阳市委宣传部发布情况通报,表示浏阳市纪委监委已经介入调查,涉事人员已经停职。有律师认为,如果打人者及同行人员存在非法侵入住宅,或者被打者达到轻伤以上,打人者将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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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干部上门打人?
官方通报:停职
网传一段一分多钟的监控视频显示,事发时间为11月29日上午10点多,两名男子坐在一户居民家沙发上对话,一名男子未戴口罩,为业主,另一名男子戴着蓝色口罩,为荷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二人对面站着三位身穿制服的男子。交谈几句后,业主起身想跟街道办工作人员握手,但对方并未回应。随即二人站起来继续交谈,业主称“你威胁我”之后,街道办工作人员将业主推坐在沙发上,三名身穿制服的男子上前。这时街道办工作人员伸手掌掴业主两次,并拖拽其头部。随后业主双手抱头躺在沙发上。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上前将业主拽起未果,这时两名孩童走过来,其中一名走路还不是很稳的孩子走到业主身边,喊着“爸爸”,一名身穿制服的男子试图将孩子抱起。此时街道办工作人员还在对业主进行呵斥。
同时一张业主群截图也在网上流传,上述视频中的业主妻子发声,称监控视频中发生的事,起因是事发前一晚其丈夫在业主群内的发言,当时物业没有在群里做出回复,没想到第二天上午荷花街道办事处的一名干部便带人上门打人。业主称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是强行闯入,当时家中只有其丈夫和两个孩子。在其丈夫辩解后遭到对方的殴打,事后其丈夫一直头痛难忍,全身不舒服,孩子也因惊吓过度,一直哭闹。
该业主称,在得知其家中装有监控后,对方还要求将监控内容删掉。
此事被曝光后,迅速引发关注。
11月30日下午,浏阳市委宣传部发布了情况通报:网传浏阳市荷花街道工作人员在上户沟通工作过程中与当事人发生言语冲突并打人的视频,浏阳市纪委监委已介入调查处理,涉事人员现已停职,相关调查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记者注意到,该通报发布后,网友似乎并不买账,很多网友认为,应该让警方介入,打人者应该负法律责任。
据极目新闻报道,浏阳当地警方回应,浏阳市公安局已经进行立案查处。
12月1日下午,记者拨打浏阳市荷花路街道办事处公开电话,提示关机。
律师观点:打人者或将承担刑事责任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钟兰安表示,目前此事纪委已经介入调查,不过纪委所履行的是纪律职责,没有权利追究打人者的法律责任。因此钟兰安认为,在纪委调查之后,公安机关也应当介入调查。
关于打人者是否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钟兰安表示,要从以下两个维度进行考量。一是打人者和同行的人是否存在非法侵入住宅的情况。如果公安机关经过调查后认定,打人者和同行人存在非法侵入住宅这种情形,那么,他们将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二是看受害者的伤情,如果受害者达到轻伤以上,那么,打人者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此外,钟兰安认为,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的基层组织,与群众面对面,倾听群众的呼声,解决群众的问题,是街道办事处的基本职责。
“在这件事中,对于群众反映的意见,不去虚心解决和接受,对提出意见的群众暴力相向,不符合我国建设法治政府、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的最基本要求,显然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甚至是一种犯罪的行为。”钟兰安认为,公职人员在履行职务时代表的是国家,因此要考虑自身的行为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公职人员的行为必须要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否则他的行为在产生恶劣影响的同时,自身也要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可能产生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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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正式投入使用
2015年8月10日,浏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启用动员大会召开,党组书记、局长苏柏松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孙家栋主持,市司法局全体班子成员、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苏柏松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党组成员、副局长邱先棠宣读了《浏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运行方案》,对浏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组织领导机构、运行相关制度、职责分工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动员会现场
苏柏松局长在会上宣布,浏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正式投入使用。他在讲话中指出,自今年6月中旬中心投入试运行以来,在上级领导的关心指导下,在全局领导、全体干部职工的不懈探索下,中心逐步建立起业务分线落实、中心统一值班管理、统一考核督办、统一资源调配、工作人员常驻等各项制度,中心运行管理模式不断完善,服务效能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服务群众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中心入驻工作人员快速进入工作状态
他强调,下阶段,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四种意识”,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心上来:
一是要树立强烈的改革意识,适应并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机关从被动承接到主动开门服务的工作模式转变;
二是要树立强烈的形象意识,自觉加强学习,强化服务能力,努力塑造阳光向上、亲民爱民的司法行政干部形象;
三是要树立强烈的比拼意识,定期总结中心各窗口平台入驻干部工作实绩,展示工作成果,通过建立评比制度,形成中心干部你追我赶、良性竞争的活泼工作氛围,将中心打造成司法行政各项服务大展示、大比拼的大舞台;
四是要树立强烈的协作意识,培育和锻造中心协作配合、高度凝聚的精神内核,通过中心及各窗口、平台的分工合作,将中心工作力量拧成一股绳,形成推动中心实现突破发展的强大工作合力。
同时,要增强履职责任感,结合中心运行方案的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精研岗位要求,切实做到正视责任、责任上肩、不辱使命。要认真理清思路,积极创新,探索形成契合工作性质、切合工作实际的特色鲜明的履职方式,为推动工作开展及自身成长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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