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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通人员屈健玲被遣返回国

2023-03-14 来源:你乐谷
正文摘要:
10月29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下,经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与有关国家执法机关密切合作,外逃27年的“红通人员”屈健玲在境外落网并被遣返回国。屈健玲变换身份、窜逃多国,办案机关经过不懈努力发现其藏匿线索,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缉令,积极开展国际执法合作,最终将其缉拿归案。 中央追逃办负责人表示,党的二十大作出了深化反腐败国际合作、一体构建追逃防逃追赃机制的重大部署,屈健玲被缉捕归案,充分彰显了党中央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的坚定决心,体现了我们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鲜明态度。
红通人员屈健玲被遣返回国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跟随小编一起看看吧。
第60个!已归案的红通人员,都被判了多少年?
长江日报-长江网9月12日讯 9月11日,“百名红通人员”、职务犯罪嫌疑人黄平回国投案并积极退赃。至此,2015年4月22日公布的“百名红通人员”名单上,已有60人到案,仅余40人尚未归案。

##红通人员屈健玲被遣返回国


9月11日,“百名红通人员”黄平回国投案
已落网的60人中,外逃时间最长19年
长江日报-长江网记者梳理发现,目前,“百名红通人员”归案有60人,其中,2015年归案18人,2016年归案19人,2017年归案14人,2018年归案5人,2019年至今有4人。
分析发现,60人中有多人潜逃境外十余年,时间最长的黄红涉嫌挪用公款罪,外逃美国长达19年之久。相比之下,2014年5月因诈骗罪外逃的黄水木外逃时间最短,一年多即被抓获归案。
黄红(又名黄利),女,1967年1月24日出生,河北省玉田县豪门集团驻北京办事处原会计,涉嫌挪用公款,1998年5月16日逃往美国,2017年7月回国投案,是第43名归案的“百名红通人员”。
有人判无期,有人不作起诉
长江日报-长江网记者梳理发现,60人中,不少落网人员已作出判决。这些人有的免予刑事处罚或判处缓刑,有的被判处十年以上或者无期徒刑。值得注意的是,到案方式是重要的影响因素。
刑期较重的李华波,曾任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贪污数额达9400万元,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他是被新加坡方面遣返回国。
另外有些人属于被缉捕归案,比如辽宁省本溪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案件审理科原科长付耀波,与他人共同贪污公款1930万元逃亡国外,被判处无期徒刑;山东省惠民县鲁洁纺织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赵汝恒,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江苏中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钱增德,收受他人贿赂3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与遣返、缉捕到案者的判决情况不同的是,被劝返的“百名红通人员”刑期相对较轻,比如曾为太原迎宪焦化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的牛丽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据媒体披露,牛丽英的判决书写着:她在其亲属的劝解下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可以减轻处罚。除此之外,她还提供经济案件犯罪嫌疑人贾某某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有立功表现,可以从轻处罚。
而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原工作人员朱振宇,与他人共同贪污公款140余万元,属主动回国投案自首且系从犯,上海倍福来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张丽萍经劝返归案、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一案情节轻微,检察机关分别作出不起诉决定。
这4个人逃亡时间最久
除了已经归案的60人,剩下还未归案的40人都外逃了多久?如今又在哪些国家和地区亡命天涯?
长江日报-长江网记者梳理发现,未归案40名“百名红通人员”半数以上“亡命天涯”超过10年,20年以上有4人,这4人分别是梁锦文、姚耿、王黎明,贺业军。
早在1996年,珠海市华粤汽配工业有限公司、珠海市华美汽车制动工业有限公司的梁锦文逃往香港、新加坡和美国。在公布的通缉名单中,梁锦文也成为年代最为久远的追逃目标。
姚耿,现年57岁,外逃前任云南省五矿化工进出口(集团)公司上海浦东分公司经理,1998年逃往泰国或澳大利亚,所涉罪名为贪污。
王黎明,现年66岁,原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行长。1998年5月出逃,可能逃往美国。涉嫌罪名:徇私舞弊。
贺业军,现年60岁,原河北省玉田县豪门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1999年5月出逃,可能逃往美国。涉嫌罪名:挪用公款。

##红通人员屈健玲被遣返回国


图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长江日报-长江网记者注意到,美国、加拿大、新西兰是这40人外逃的主要目的地。亚洲国家泰国、菲律宾等国也是一些外逃人员的藏身之地。(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央广网、人民网等)
(记者李玉莹 整合)
【编辑:刘思】
“红通人员”屈健玲被缉捕遣返回国

##红通人员屈健玲被遣返回国


10月29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下,经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与有关国家执法机关密切合作,外逃27年的“红通人员”屈健玲在境外落网并被遣返回国。
屈健玲,女,1970年9月出生,中国银行广州分行黄埔支行原财务管理人员,涉嫌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巨额公款,1995年11月外逃。屈健玲变换身份、窜逃多国,办案机关经过不懈努力发现其藏匿线索,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缉令,积极开展国际执法合作,最终将其缉拿归案。
中央追逃办负责人表示,党的二十大作出了深化反腐败国际合作、一体构建追逃防逃追赃机制的重大部署,屈健玲被缉捕归案,充分彰显了党中央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的坚定决心,体现了我们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鲜明态度。追逃追赃永远在路上。我们将以顽强意志品质坚决打赢追逃追赃攻坚战持久战,尚有一人在逃、追逃绝不停止。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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